德國牧羊犬體型的標準(一):
前言:
德國牧羊犬標準是每一個飼養的朋友都很熟悉而又很陌生的課題。
所謂的熟悉是凡指飼養的人,每時每刻都在觀察自己和周邊的德國牧羊犬,並時常加以評論。
那麼怎麼去評價德國牧羊犬?根據什麼去評價一隻德國牧羊犬?當然是用“標準”。
所謂的陌生,是指包括德國審查員與SV會長在內的所有犬界人士。
誰敢說“我”所評審出的德國牧羊犬就是絕對的“標準”?沒人敢。
SV會長每年評審的成犬公組結束後,還要在指定的會議上說明評審和排名的理由,以儘量求得大家的共識。
這說明了德國牧羊犬的標準只是文字上的規定,而對這一文字的理解和掌握,人與人之間是有區別的。
當然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如果審查德國牧羊犬的體態結構,這比較容易,因為SV對德國牧羊犬的形體標準有著較為詳細的規定對號入座就行了,儘管這樣,每年比賽結束後,也少不了“權威人士”對比賽名次的爭論和非議。
而對德國牧羊犬秉性、氣質、品味的評審就更不容易了,恰恰這一點正是德國牧羊犬文化的內涵所在。
應該說在“標準”規定的範圍內,什麼樣的人就會評審出什麼樣的犬,可能這一鑒賞水準上的差別,正是飼養德國牧羊犬的樂趣所在吧。
德國牧羊犬自第一任會長史蒂芳尼茲創會一百年以來,先後多次制定和修改了牧羊犬的標準。
但目的只有一個,那就是所有的標準和規定都要圍繞著改良和提高牧羊犬的“役使”性能這一宗旨。
也就是說不管德國牧羊犬的標準是怎麼規定的,目的是要提高它的“作業”能力,這是SV創會的宗旨。
SV所有的比賽專案、繁殖規定、牧羊犬標準等等,都要圍繞著實現這一宗旨的目標來制定、來修改、來推廣、來落實。我們每個飼養狼犬的愛好者。
當然也要用這唯一的最主要的“標準”來衡量和評價一隻德國牧羊犬的好與不好。
縱觀現代德國牧羊犬的發展,從老霍蘭德到2003年SV總冠軍霸克斯。
狼犬的體態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。這種變化對德國牧羊犬的作業水準究竟有多大的提高,這裏不敢妄加評論,但多少有些偏離“宗旨”的現象也是有的。
就德國牧羊犬的形體與結構來講,這裏引用了德國***網站的3副示意圖,名為德國牧羊犬的昨天、今天和明天。(見下圖)
看來對德國牧羊犬標準的掌握和理解還是有高人的。
言歸正傳,現在與犬友討論和切磋德國牧羊犬的“標準”。
為方便起見,先按審查評定的順序把德國牧羊犬的“硬體”指標排在前面,然後集中力量討論狼犬的秉性、氣質和品味。
德國牧羊犬標準:
1.頭部;2.肩隆部;3.頸脖;4.背部;5.腰部;6.臀部;7.大腿;8.飛節;9.後腳彎曲部;10.爪部;11.前中腳;12.上臂 ;13.肩胛部;14.肘部;15.頸部;16.下顎部;17.鼻子。
德國牧羊犬協會(SV)在決定制訂德國牧羊犬標準後,作為該標準創建協會的德國犬協(VDH)於1899年9月20一在法蘭克福舉行的第一屆會員大會上擬定了德國牧羊犬標準。
此後,邁爾和施特凡尼茨進行了建議修改。由於1901年7月28日 的第六屆會員大會,1909年9月17日 在科隆舉行的二十三屆會員大會,1930年9月5日 威斯巴登舉行的董事會及顧問會議以及1961年3月25日 的不成功繁育會議和董事會議上進行了補充。
後又在世界牧羊犬協會(WUSV)範圍內進行修訂,並於1976年8月30日 在WUSV大會上最終通過決議。經授權,董事會和顧問委員會于1991年3月23日 至24日對德國牧羊犬標準進行了修改和編輯。
德國牧羊犬在本協會建立後,於1899年開始有計劃的繁育。
它是從當時中德和南德的放牧犬種繁育出來的,目的是為了得到高水準的有天賦的工作犬。
為達到該目的而制定了德國牧羊犬標準。此標準不僅涉及犬的身體外型特徵,而且涉及犬的性格特點。
外形:德感牧羊犬體形適中,有輕微的延展性;強壯,有強健和發達的肌肉,以及強壯的骨骼;通體緊奏和諧。
重要的比例資料普遍的看法是,雄性犬的身高在60—65公分之間,雌性犬的身高在55—60公分之間。
體長必須超過體高,超出幅度在10%—17%。
特性:德國牧羊犬必須具有很好的自我防衛能力,很強的平衡神經系統,以及具有絕對無私的奉獻精神。
同時,它還必須保持良好的自然本能,除非這種本能需要被人類加以限制。
德國牧羊犬還必須具有飽滿的精神狀態,行動輕盈敏捷;必須具有勇氣和膽量,以及一種頑強拼搏和戰鬥的本能,他還必須具有強烈的佔有欲望。
上述這些都是對德國牧羊犬最本質的要求。只有具備這些條件它才可能成為人類的忠實伴侶,肩負起保衛、警戒和放牧的職責。
頭:德國牧羊犬的頭應寬大,與整個身體的比例要協調,頭的長度應占體高的大約40%。
但頭型不能顯得粗笨,形狀不清,特別是不能過長。
頭部皮膚從整體外觀來看必須乾爽,富有彈性,不能有皺折和鬆懈的皮膚。
兩耳之間的距離必須適中,前額和嘴鼻末梢之間的比率應50/50,前額的寬度與其長度必須相同。
從雙耳到鼻尖部的頭蓋骨必須具有平滑的曲線,而且頭蓋骨和口鼻部之間要有一個明顯的分區。
額頭的上部和下部必須發育良好。口鼻部必須挺直,儘管這樣可能並不盡如犬意。
嘴唇必須緊而有彈性,有良好的褶皺,顏色為黑色。
鼻:必須是黑色。
嘴:德國牧羊犬的嘴必須強壯有力,發育完好,而且健康,並具有完整的牙齒,牙齒全部長齊應有42顆。
另外,德國牧羊犬的嘴必須具有像剪刀般的咬合力,換句話說,就是上下牙齒間閉鎖可以形成剪刀般的結構。
同時,上顎必須可以覆蓋下顎,上下顎的邊緣位置是指犬的正前方的上下牙齒的上邊層和下邊層,且上邊層和下邊層不可完全形成閉合線,而是上牙齒可以壓蓋住下牙齒,上下齒之間形成類似剪刀般關閉狀態。另外,顎骨必須發育良好,以便牧羊犬牙齒正常發育。
眼:德國牧羊犬的眼睛大小適中,呈杏核狀,並有略微的傾斜,雙眼不能有突起。
眼睛的顏色越黑越好。牧羊犬出現輕浮和輕率的眼神是不盡如人意的,這對犬的表現力有相當大的破壞。
耳:德國牧羊犬的耳朵大小適中,質地硬而挺拔,耳根部要寬,長在犬的頭蓋骨之上。
耳朵始終處於直立狀態,朝向發聲目標,耳闊向正前方開放。
犬耳略有傾斜可視為有缺陷,如果犬耳不能直立,呈耷拉狀,則是非常嚴重的缺陷,另外犬在奔跑過程中耳朵可以向後背。
頸:牧羊犬的頸部必須強壯,具有很好的肌肉組織,特別在咽喉部應無多餘和鬆懈的皮膚。
頸部與軀幹的夾角為45度。
軀幹:德國牧羊犬要有一條平滑的被線,它從頸背開始,經過一個發育良好能形成一直線的肩部,其間不應有任何可見的凹凸起伏。
犬的背部一定要結實,強而有力,有很好的肌肉組織。腰部要寬,發育要好,同樣要有很好的肌肉組織。
臀部必須長,略微向下傾斜,與水準夾角為23度,特別是頂部要平滑,不能有任何的凹凸,並與尾部起點形成自然的過度。
胸部:德國牧羊犬的胸部必須有合適的寬圓度,且長而明顯。胸的縱深長度應占犬的總高度的45%
肋部:德國牧羊犬的肋部必須有合適的曲度,過分渾圓和平癟都將視為缺憾。
尾部:德國牧羊犬的尾巴下部要長有濃密的毛,長度至少要達到爪關節,理想的長度是達到爪骨的中間。
當尾巴處於靜止時,尾巴應有輕微的彎曲,好象一把軍刀。當尾巴抬起擺動,其彎曲度會增加。
禁止通過外科手術改變牧羊犬尾巴的形狀。
前腿:德國牧羊犬的前腿無論從任何方向看都必須是絕對筆直的,從正面看,兩腿必須平衡。
肩胛和上臂必須有同樣的長度,有發育完好的肌肉組織,並且和身體有緊密的骨骼連接。
肩胛骨與上臂的理想夾角應為90度,但是通常狀態下110度左右的夾角都是可以接受的。
同時,雙肘必須與身體連接緊密,但應有保持站立和活動的距離。
部的長度必須是前腿長度的1/3,它與前腿的夾角大約為20度—22度。
進一步說,就是部既不能太直也不能夾角(超過20度—22度),從而不致影響牧羊犬的耐久力。
爪:德國牧羊犬的爪子呈圓形,腳趾間應該緊密,有半圓狀的拱型,爪子的低部要有豐厚的腳墊,能夠耐磨,不能有脆嫩的表皮。犬的指甲短粗,有力,呈黑色。
後腿:後腿骨的位置延伸到牧羊犬的背部,從後背來看,兩側的後腿骨應該是平衡的,上、下大腿骨的長度幾乎相同,兩骨的夾角大約在120度。
大腿必須強壯有力,有很好的肌肉組織,爪關節必須強健,堅固,位於其後爪的垂直線上。
步態:德國牧羊犬的基本步態是交互舉起前右腳與後左腳而快走或小跑。
要達到這種步態,犬的四肢必須在行進中保持身體兩側的平衡,犬在前沖過程中,犬的後腿要達到犬的身體的中點,兩條後腿距前腿的距離一定要相等,同時犬在前沖時身體的背線沒有明顯的改變。
德國牧羊犬的體高與其四肢比例適當,只有這樣犬才能在做大跨越是顯得輕鬆自如。
犬在前沖時頭部向前,尾巴微微上翹,動作舒展平衡,從耳朵尖經過背部直到尾巴尖形成一條弧線。
皮膚:緊繃,沒有任何皺折。
體毛:德國牧羊犬的標準體毛類型分為表層體毛和下層體毛。
表層體毛必須濃密,直硬,密佈在外。頭部、耳部、爪部和腿部的毛髮必須長而濃密。
後腿的毛可以形成一個類似“褲子”的富毛區。
顏色:德國牧羊犬毛髮的基本顏色應該是黑色,並伴有雲狀的黑毛,同時其背部和面部也均為黑色。
再有,牧羊犬的胸肋部可以是白色,但這種顏色是不甚理想的。
犬的鼻毛必須完全是黑色,面部的黑毛過少,眼部周圍的黑毛過少,以及指甲和尾巴尖呈淺色或白色都應視為缺乏色素沉著。
牧羊犬的下層體毛應為淺灰色。白色是不被允許的。
高度和重量:
雄性: 高度60~65公分 重量30~40公斤
雌性: 高度55~60公分 重量22~32公斤
睾丸:雄性犬必須有對睾丸,而且必須在陰囊中發育完好。
缺陷:任何偏離上述標準的現象都將被視為德國牧羊犬的缺陷,缺陷的嚴重程度可以被准缺的確認等級。
嚴重缺陷:偏離上述德國牧羊犬繁殖標準,並且影響到德國牧羊犬的實用性和觀賞性,都被視為嚴重缺陷。
另外,德國牧羊犬缺少色素沉著、超重、鬆懈和懶散,定向能力喪失或有缺欠,爪子發育差也將視為有嚴重缺陷。
耳朵的缺陷:雙耳長在頭蓋骨兩側過低的位置上,耳朵柔軟、耳尖翻卷。
其他缺陷:
1、 脆弱的個性和過分的神經質以及神經性嘶咬。
2、 被證明有嚴重的髖關節病症。
3、單聲的嗥叫、哭嗥、睾丸畸形。
4、尾巴和耳朵畸形。
5、犬有殘損。
6、犬牙不全。
7、犬爪有殘缺。
8、超過或低於德國牧羊犬正常身高標準1釐米。
9、白化病。
10、如果犬的頭部毛髮是白色,(當然假如犬的鼻部和眼部的毛髮仍是黑色的,則被認可。)
11、長毛犬。(頭部的毛發軟、長、疏鬆,特別是耳朵內側的外側的毛髮過長,前後腿的後部毛髮過長,尾巴下部的毛髮過長。)
12、完全沒有表皮絨毛的長毛犬,且犬的毛髮從背部中間向身體的兩側下垂。
德國牧羊犬各部位總體要求和示意圖:
德國牧羊犬是中等大小的犬種。
允許的體高雄性犬應在60cm-65cm之間,雌性犬應在55cm-60cm之間。
標準的身高應各取中間值,即雄性犬62.5cm,雌性犬57.25cm。
身長與體高的比例應為100:111-117,約9:10。
體高的測量方式(以肩胛骨到地面的垂直距離為身高)。
胸深占身高的45%,前肢占身高的55%,頭部長度占身高的40%,尾部自然下垂,長度以犬自然站立時超過飛節處為宜。
犬在自然站立時,頸部成45°角自然由肩胛部伸出。
國牧羊犬各部位的區分:
為敍述方便和便於理解,現將德國牧羊犬的整體結構分為頭部、前軀、軀幹、後軀四個部分進行表述,並附以常見的審查級別用語,供犬友參考切磋。
一、頭部:這一部分很好理解,即狼犬頸部以前,我們俗稱的頭。
二、前幅、前軀:這一部分應理解為頸部往後至肩胛骨。包括犬的脖子、肩胛、前胸、前腿。
三、中幅、軀幹:這一部分是指狼犬從肩胛骨往後至骨盆以前,不包括“骨盆”。主要包括背、腰、腹。
四、後幅、後軀:這一部分是指狼犬骨盆以後的所有部位,主要包括尾、後腿。
說明:各部位的區分不一定很嚴謹,只是為了敍述和理解上的方便。
比如前軀,是否包括頸部,還有待論證。後軀是否應該包括尾部也有待於研究。
鑒於SV審查的順序及國內、臺灣、日本的習慣,加上語言翻譯上的差別,故在此加以說明,重點在於對德國牧羊犬各部位的理解。
如對SV審查評語的翻譯,有前軀、前面、前幅等等。沒有一個完全統一的叫法。
頭部
頭部:這一部分主要包括眼、耳、鼻、嘴、牙及整體的搭配,也就是審查評語中常提到的“表情”。
德國牧羊犬的頭部大小適中(絕不是以大為好)頭部的長度以體高的百分之四十為宜,額部的寬度與頭的長度為一比二,不宜過長過細。
鼻頸部與額頭部等長,眼在中間(見示意圖)高於鼻頸部,即眼的上方從側面看要高於鼻頸的部分,前額與鼻頸處平直為缺點,犬的上下頜健壯有力。鼻樑上線前部略有隆起與上頜線平行。
耳部:兩耳適中,直立挺拔。正面看去,鼻頸的寬度與兩耳基部的距離相等。耳朵內傾與外斜均為缺點。
眼部:中等大小、圓、稍突出、顏色為衡量眼睛的重要指標,即暗黑色為上,暗紅為次……總之,眼睛的顏色越重越好。
齒部:牧羊犬全部牙齒42枚。上牙20枚,下牙22枚。呈剪刀狀咬合。
上下頜比例適中,上頜或下頜過長,或過短為缺陷,即我們常說的被蓋咬合與反咬合,先天缺齒為嚴重缺陷。
頭部毛色沒有具體規定,但鼻的前端與下頜吻部必須是黑色,否則為嚴重缺點。
口腔內軟組織部分,即我們俗稱的腮皮,顏色深為好。
頭部的觀察是評審德國牧羊犬好壞的一個重要的環節。
許多極為重要的評審指標是通過對其頭部各部位的考核來決定的。
如:氣質、秉性、膽量、注意力、眼睛的神態、顏色、耳朵的形狀、總體的表情等等。
現將德國SV對頭部主要考評的“硬體指標”及審查級別用語歸納如下:
頭部本身的審查專案:
a. 犬頭:很健壯、健壯、稍窄、瘦小。
b. 眼睛:暗黑色、暗色、淺。
c. 上頜骨:健壯、滿意、偏窄、鬆。
d. 下頜骨:健壯、滿意、偏窄、鬆。
e. 牙齒:健康、堅固、完整齊全、剪刀式咬合,有點兒軟,部分變成褐色,有缺齒位,門齒輕度咬開。
通過頭部需要評審的專案:
1. 本性:穩定的、天然的、安靜的。
2. 注意力:現有的、現有滿意。
3. 神經狀況:穩定的、神經輕度緊張。
4. 不拘束性:現有的、現有滿意。
5. 撲咬冷漠:現有的、現有滿意。
6. 情緒(性欲)自我保護性,可負載性:現有的、顯而易見的。
7. 面部表情:充滿活力、富於表情。
PS:本文章轉載自網路資料文章,在此提供給狼犬愛好者作為參考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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